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若是通过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一方可以向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2、若是诉讼离婚的,一方可以凭借离婚判决或者裁定书,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确实没有支付抚养费的能力,可以双方协商解决或诉请变更抚养费金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反映,由一审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1种观点: 一、不支付抚养费的后果是什么1、不支付抚养费的后果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1)承担失信风险,即一方不给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向起诉,如果之后还不给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之后还有可能被列为失信人员;(2)被判处刑罚。如果因此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嫌犯罪的,那么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二、女方离婚不给抚养费找不到人怎么办1、可以通过向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会依法做出判决;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3、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4、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第2种观点: 如何处理对方拖欠抚养费的问题?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提起诉讼。若无支付能力,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即使离婚,父母仍有抚养义务。执行判决遇拒,可由强制执行。若一方无收入或下落不明,也可用其财物折抵。不按时支付抚养费的问题,有以下解决方法:1. 当事人双方协商;2. 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提起诉讼。如果对方确实无支付能力,可以用其财产折抵子女的抚养费。即使离婚,父母仍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如果当事人拒不执行抚养费判决,人民可以依法强制执行。对于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的情况,也可以用其财产折抵子女的抚养费。《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条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一条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若是通过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一方可以向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2、若是诉讼离婚的,一方可以凭借离婚判决或者裁定书,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确实没有支付抚养费的能力,可以双方协商解决或诉请变更抚养费金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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