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罚金是由人民强制执行的范围之一,如果主不动交纳人民则会强制执行,对于未执行到位的同样适格于纳入失信人名单的惩诫措施。 因此,未交罚金者,人民可以其高消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百三十九条 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犯罪分子可以向人民申请减少或者免除。人民查证属实后,可以裁定对原判决确定的罚金数额予以减少或者免除。
Copyright © 2019- sdqi.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