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M_FS_CNJ_0346出口贝类 腹泻性贝类毒素 白鼠试验法
MM_FS_CNJ_0346
出口贝类腹泻性贝类毒素检验方法
1.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海产双壳类贝肉、贝柱、外套膜及其制品的腹泻性贝类毒素的检验。
2.原理概要
用丙酮提取贝类中毒素,再转移至乙醚中,经减压浓缩至干后,再以1%吐温60生理盐水溶解残留物注射小白鼠观察存活情况,计算其毒力。
3.主要试剂和仪器
3.1.主要试剂
丙酮(分析纯);
乙醚(分析纯);
1%吐温60生理盐水。
3.2.仪器
旋转蒸发器;
均质器;
天平:感量0.1g;
刻度试管:15mL,具0.2mL刻度;
冰箱:0~5℃和-15~20℃;
注射器:1mL;
注射器针头:8#;
体重为16~20g的健康ICR系雄性小白鼠。
4.检验批
同一检验批的商品应具有相同特征,如产地、规格等。
5.试样的保存
5.1.样品要有充分的代表性并尽可能没有个体差异。同时,还要有充分的个数。去壳贝肉、带壳的或罐装的等,均应采取足够的个数并使贝肉达200g以上。
5.2.远离实验室,不能及时送检的样品,除了在常温下品质不会发生变化的,应将样置于合成树脂袋内冷冻送检。如为带壳样品,应按6.3的方法开壳,去除水分后冷冻送检。
6.试样的制备
6.1.生鲜带壳样品,用刀切开闭壳肌开壳取出贝肉。不得以加热及加药物的方法开壳。注意不要破坏闭壳肌以外的组织,尤其是中肠腺(又称消化盲囊,组织呈暗绿色或褐绿色)。
将去壳贝肉放在孔径约2mm的金属网上,控水5min,按6.4或6.5制备检样。
6.2.冷冻的带壳样品,使其在室温下呈半冷冻状态后,以前述方法开壳取肉,这时的贝肉仍呈冷冻状态。经除去贝壳外部附着的冰片,轻轻抹去水分后,按6.4或6.5制备样品。
6.3.事先已除水分的冷冻去3壳贝肉,按6.4或6.5制备样品。
6.4.扇贝、贻贝、牡蛎等可以切取中肠腺的去壳贝肉,称量200g贝肉重量后仔细切取全部中肠腺,将中肠腺称重后细切混合做为检样。同时,注意不要使中肠腺内容物污染案板。
6.5.对不便切取中肠腺的去壳贝肉样品,可将全部贝肉细切,混合,做为检样。
6.6.为避免毒素的危害,应戴手套进行检验操作。移液管等用过的器材应在5%的次氯酸钠溶液中浸泡1h以上,以使毒素分解,同样,废弃的提取液等也应以上述溶液处理。
7.过程简述
7.1.提取
7.1.1.将检样置于均质杯内,加3倍量丙酮至少均质2min。如为小均质杯,可分两次操作。
7.1.2.用布氏漏斗抽滤并收集提取液。
7.1.3.对残渣以检样两倍量丙酮再抽滤两次,合并抽滤液。
7.1.4.将抽提液移入旋转蒸发瓶内,减压浓缩去除丙酮直至在液体表面分离出油状物。
7.1.5.将浓缩移入分液漏斗内,以100~200mL乙醚和少量的水洗下粘壁部分,以不生成乳浊液的程度轻轻振荡,静置分层后去除水层。
7.1.6.用相当乙醚半量的蒸馏水洗醚层两次,再将醚层移入300~500mL的茄形瓶中,减压浓缩去除乙醚。
7.1.7.以少量乙醚将浓缩物移入50或100mL茄形瓶中,再次减压浓缩去除乙醚。
7.1.8.以1%吐温60生理盐水将全部浓缩物在刻度试管中稀释到10mL。按5.4条以中肠腺做为检样的,此时1mL液量相当于预先测定的20g去壳贝肉的重量。对其他检样,此时1mL液量也相当于20g去壳贝肉的重量,以此悬浮液做为试验溶液。
7.1.9.如必要时,对试验溶液可做进一步稀释,稀释前,应先以振荡器使试液成均一悬浮液,再取其部分以1%吐温60生理盐水稀释成4倍或16倍的试液。
7.2.小白鼠试验
7.2.1.以振荡器使试液或其稀释液成为均一的悬浮液。
7.2.2.分别将1mL试液注射到三只体重16~20g的健康ICR系雄性小白鼠腹腔中。
7.2.3.按上项方法,注射1%吐温60生理盐水,做为阴性对照。
7.2.4.观察自注射开始到24h后的小白鼠存活情况,求出一组三只中死亡两只以上的最小注射量。
7.2.5.小白鼠注射腹泻性贝毒后的症状为运动不活泼,大多呼吸异常,致死时间长(也有24h以上的。)
8.结果计算
8.1.毒力的计算
使体重16~20g的小白鼠在24h死亡的毒力为1个小白鼠单位(MU),实际小白鼠单位的计算,按下表从一组三只中二只以上在24h内死亡的最小注射量及最大稀释倍数进行计算。
8.2.注射量与毒力的关系。
注射量与毒力的关系。
试验液 | 注射量 | 检样量1) | 毒力 |
mL | g | MU/g | |
原液 | 1.0 | 20 | 0.05 |
原液 | 0.5 | 10 | 0.1 |
4倍稀释液 | 1.0 | 5 | 0.2 |
4倍稀释液 | 0.5 | 2.5 | 0.4 |
16倍稀释液 | 1.0 | 1.25 | 0.8 |
16倍稀释液 | 0.5 | 0.625 | 1.6 |
注:1)以中肠腺为检样时,相当于含有中肠腺的去壳贝肉量。
9.来源:
SN 029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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