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年销字第号
签定地点:广东中山
甲方:中山市风田厨房电器有限公司(风田公司)
乙方:(代理商)
为促进“风田”系列产品的销售,保证市场秩序的稳定,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总代理商资格授予
甲方授予乙方作为甲方:集成厨房电器系列产品在________________(以国家行政划分区域为标准)区域的总代理商资格。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市场信誉保证金元。
信誉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退还乙方。
第二条、合同履行期
本合同履行期从20xx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履行期限内,如乙方存在跨区域销售、未按照销售进度完成销售任务、贬损甲方声誉及损害甲方利益等行为,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此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合同销售任务
本合同期内,集成厨房电器总销售任务台,任务总额指标月度分解为:
(单位:万元)
月份
产品合计
集成厨房电器
本年度各项商业折扣、考核,均以完成进度作为前提和基本依据。连续3个月没有完成销售进度,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另行签约代理商,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首批进货款
1、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的首次进货台数为台。本合同签定之后,乙方保证于年月日前按规定将首批进货款一次性汇至甲方指定的账户上,而且在打款日起30日内提完货。
2、若逾期未交足上述款项则视为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有权在该区域内重新物色代理商。
第五条、供货价格
1、本合同履行期间内,为共同做好乙方经销地区的终端市场,在乙方货款到达甲方账户后,甲方按约定时间供货。供货价格按甲方《20xx年度中山市风田厨房电器有限公司产品价格表》中的统一价开票。
2、特价机:即为《20xx年度中山市风田厨房电器有限公司产品价格表》中注明的特价机或另行约定。
第六条、销售折扣
年度商业折扣
1、乙方在严格遵守甲方市场管理规定、双方协议,并按年度约定完成销售任务的前提下,甲方将给予乙方最高3%的年度商业折扣。
1.2、年度商业折扣必须以完成年度所签合同任务的80%为基础,低于80%,没有年度折扣。完成80%以上,依下表执行。
年度完成率(Y)Y<80%80%≤Y<100%100%(含)以上
年度商业折扣01.5%3.0%
1.3、甲方对乙方日常的宣传活动费用按开票价的5%予以支持,每次提货时直接扣除。
第七条、供货方式及发货计划
(一)、货款支付方式与管理
1、现款现货,款到发货。
2、采用现金、电汇、转账、银行汇票等甲方确认的方式结算;本年度双方所有有关货款时间的界定,均以货款到达甲方银行账户日为准。
3、除甲方出具盖有甲方业务章或合同章的书面通知(原件)外,乙方不得将货款以现金方式交给甲方的任何业务人员,否则由此可能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4、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向甲方任何人员提供借款、借物,否则属于乙方与借款借物人个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与甲方无关,由此可能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二)、供货细则
1、乙方如进货,需向甲方提交订货单,在订货单中明示所订产品的型号、价格及数量,订货单必须由乙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章方可生效;如需修改订单,必须在订单下达的当天提出;订货单直接传真至甲方总部销售部,甲方以订货单中的货物数量准备货物。
2、货物到达收货地点后,乙方或者指定的收货人必须在当天进行验收,不得拒收。
3、乙方必须在甲方《送货单》“客户签收”栏签字及盖章确认,乙方或者指定受领者的签字、收货章、业务章、公章等均视为收到货物的有效凭证。
4、无论整车发货和零担发货,从甲方总部或指定仓库至乙方指定的所属经营区域内某一地点收货仓库(详细地址)的运输费用和卸货费用均由乙方承担。(风田公司有义务协助发货);
5、乙方自行组织从甲方总部或指定仓库提货,甲方不承担运费。
6、乙方须在每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递交甲方产品下月发货计划。
第、市场管理
1、甲乙双方将以区域零售价格平衡、经销利益保障的原则进行严格市场管控,乙方有责任与风田公司一起,按照风田公司制定的统一价格体系,控制物流,维护区域内批发及零售价格体系,不能窜货、乱价,最大限度地保护各级经销商利益。
2、乙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中山市风田厨房电器有限公司市场管控协议》,如出现以上恶意行为或违规,甲方将按《中山市风田厨房电器有限公司市场管控协议》中规定进行处罚。
第九条、代理商资考核
乙方如出现以下行为之一,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经销范围或取消乙方代理商资格:
1、合同签订后15日内首期货款不到帐;
2、连续3个月未达到月度计划销售任务,或实际完成的销售未达到累计销售进度计划任务的80%;
3、低价抛售或零售价超低,扰乱市场秩序的;
4、窜货违规情节严重或冲货次数达到3次;
5、代理商的行为严重损害了风田公司的利益和风田品牌声誉;
6、代理商的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第十条、市场推广
(一)、媒体宣传
1、全国性的新闻、软文、电视广告等媒体宣传,由甲方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统筹投放;
2、区域性的媒体宣传,由甲方区域销售经理与乙方共同策划组织,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甲乙双方的承担比例。
(二)、促销活动
1、甲方将在根据整体部署和市场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促销活动方案,组织全国性的促销活动,乙方必须在统一的资源配置下配合活动的开展。
2、乙方也应该根据当地的市场实际情况,自行投入资源,策划与组织各种促销活动,促进销售量的增长。
3、宣传单张、POP海报、立牌等促销宣传品,由甲方统一制作,并根据各区域的销售量及实际需求情况配发。
(三)、导购员管理
1、针对经公司审核确认的终端卖场(主要指主流家电连锁、当地强势终端等),区域代理销商可配置导购员,风田公司将支持导购员的补助,但导购员档案统一提交公司总部备案。
2、促销人员由双方共同招聘、培训、管理;甲方有权每月对提供补贴的促销员卖场进行评估,根据具体销售量调整费用支持。
(四)、调价补差
1、本年度甲方如需调整供货价格,将书面通知乙方;
2、如供货价格提高,甲方保证乙方已打款但尚未提货部分的货款15天内以原价格提货,超过15天,余款按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发货;
3、如供货价格降低,乙方已打款但尚未提货部分的货款按新的供价计算发货。
第十一条、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与维修:甲方产品保修期内,实行“三包”,维修费由甲方按照开票价1%外包给乙方承担,乙方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保修规定;超出保修期,维修费与配件费按甲方的售后服务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要按照甲方要求的标准服务能力,建立签约售后服务网点或自行设立售后网点,实行免费上门服务。双方签订售后服务协议后取得售后服务资格,乙方有义务和责任督促其售后网点解决在其责任内的售前、售中、售后问题,并严格接受甲方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二条、退货规定
1、在合作过程中风田品牌产品如果出现批次质量问题,经甲方鉴定并确认,且在乙方当地无法解决的,甲方给予换货或退货;乙方必须保证产品包装、赠品、配件等完整无缺,否则不予退换。未经许可擅自退货,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原则上除批次质量问题外,一般不退货。如特殊情况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退货,乙方退回甲方的产品必须配件齐全、包装完好,否则不予退还。甲方同意让步接受包装、配件有缺损的货物退货的,按原来最后一次的进货价70%计算价值。
3、甲方书面同意的退货或者换货,发生的运输、装卸、仓储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但是若因甲方产品本身的批次质量问题,发生退还货的运输、装卸、仓储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三条、终止合同
1、本合同到期,双方均无意续签,本合同终止;
2、乙方违约,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应按照本合同规定条款处理相关事宜,按照合同规定结清各项费用,本合同终止;
3、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如遇战争、自然灾害等情况,的确无法正常经营,本合同自行终止且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到期,双方可协商续签,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从双方认定合同终止日起,双方应在一个月内清款清货;
5、合同终止后,乙方须无条件配合新代理商进入市场,不得在交接、结算上设置任何障碍。
第十四条、其它重要约定
1、未经甲方区域业务负责人审核,甲方总部概不受理乙方的任何申请、报告、协议等(乙方的投诉例外)。
2、甲乙之间是买卖关系,乙方自行负责第二次销售的所有债权债务,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的书面约定,甲方不承担乙方经营中产生的任何费用。
3、甲乙双方签订的所有合同及协议,必须经乙方所在区域的负责甲方产品销售的负责人签字后再转甲方总部盖章方可生效。
4、甲方区域业务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向乙方借款或申请代垫款项,如需代垫款项,必须报甲方总经理签名并盖公司印章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甲方概不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甲方区域业务负责人代表甲方做出的承诺,必须以正式书面报告甲方总经理签名并盖公司印章批准方可生效,否则,甲方概不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为保障乙方利益,有效杜绝甲方区域业务人员操作中的违规行为,乙方均可对以上违规行为直接向甲方投诉。
7、乙方经销甲方产品期间,负有积极协助甲方查处打击侵犯甲方知识产权行为的义务。如发现侵权行为,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协同甲方进行查处。
8、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后,乙方不得依据此授权代表甲方、或以甲方的名义实施任何行为,乙方实施的行为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9、所有销售协议附件与本销售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1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12、乙方完成本年度任务,则乙方有优先续约权,具体销售及其它协商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13、本合同的附件为《中山市风田厨房电器有限公司市场管控协议》、《20xx年度中山市风田厨房电器有限公司产品价格表》与本合同一起购成20xx年度双方的整个合同条款。
甲方:中山市风田厨房电器有限公司(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顺德德利支行开户行:
开户名:范爱明开户名:
账户:账号: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黄圃镇大岑工业区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甲方(供货单位):纳爱斯丽水销售有限公司
乙方(购货单位):
为了共同做好纳爱斯集团各类产品的市场拓展和销售工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产品购货金额、价格和质量
1.购货金额
①乙方全年向甲方购买产品的约定金额合计为万元,其中家清类产品万元、个清类产品万元、消杀类产品万元。约定金额以现行结算价格为基准,若遇价格调高时,约定金额将作适当提高,各类产品具体金额分解见补充协议;
②甲方产品按产品性质的不同分为家清类产品、个清类产品、消杀类产品。家清类产品指雕牌、纳爱斯、超能、西丽(不含沐浴露)、伢牙乐、西亚斯各品牌系列产品;个清类产品指100年润发、YOURYOU我的样子、麦莲及西丽(不合香皂)各品牌系列产品;消杀类产品指李字品牌系列产品。
2.甲方按结算价供应,具体价格见产品销售合同书附件(20xx年产品价格体系明细表),合同期内如遇价格调整,自甲方产品价格调整之日起,乙方所经销的甲方产品按新价格结算贷款。
3.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产品包装标识标注的标准执行。
二、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1.交货地点:甲方所在地( 配货中心公司)仓库,由甲方代办运输。
2.铁路运输:乙方到站由甲方代办,送到到达站的费用由甲方补贴承担。货物到站后的所有运杂费均由乙方承担。
3.公路运输:运费在300元/吨内由甲方补贴承担,超过部分由乙方承担。
4.为了加强甲方的公路运输服务管理,乙方收到甲方产品签单时须注明收货的年、月、日、时,由乙方收货人签字确认,并盖上乙方公章。
三、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如果是铁路运输的,运输损失严重并铅封已坏,由乙方提供铁路原始记录和当地保险公司勘查记录;铁路到站到达目的地后货物如有受损及灭失,乙方应在收货当日
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协助乙方做好向保险公司索赔事宜。如果是公路运输的,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与车主协商赔偿,或由乙方签单时注明实收数量。
2.乙方认为甲方产品有内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在收货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经甲方认定后予以处理。
四、发货条件及结算方式
1.如果乙方款到发货的,必须在签约后10天内将贷款汇至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甲方在乙方贷款到帐后给予发货。乙方汇款时,汇款人名称应与本合同乙方的名称保持一致。
2.如果乙方用银行承兑汇票作贷款抵押担保的,从开票之日起30日内结清。延期付款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五、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①协助乙方拓展市场、做好市场宣传;
②帮助和指导乙方做好销售网络拓展和价格体系的维护;
③在乙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时,甲方兑现给予乙方相关的销售支持。
2.乙方义务:
①甲方指定乙方在 省 区域内销售甲方产品,乙方不得进行跨区域销售;
②乙方有义务销售与甲方约定的全部产品,在区域内做好甲方产品的市场分销和终端销售,不得抵制销售与甲方约定的任何产品。对甲方推出的新产品、新包装产品必须积极配合,及时宣传和推广;
③严格执行甲穷制订的价格体系并做好二级批、零售终端的价格管理工作,不得低于甲方规定价格销售。同时要和甲方共同打击所辖区域内假冒伪劣产品,并处理各种纠纷,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
④乙方应遵守法律,诚信经营,如乙方因违法经营受到行政执法机关处罚或在经营过程中与第三方发生纠纷的,概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⑤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授权的前提下,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活动;
⑥做好约定产品在终端的特价和促销工作;
⑦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克扣、销售促销品或其他促销物料(如货架等);
⑧对双方所签的一切合同、协议和甲方产品情况、经营情况、市场拓展策略及产品价格等信息有保密义务。
六、市场秩序管理违约责任
㈠市场秩序管理违约的定义
跨区域销售:是指乙方超出约定的-销售区域进行直接或间接销售。包括乙方对辖区内下级渠道成员管理不当所造成的销售行为。
低价销售:是指乙方低于甲方规定价格销售,以及辖区内下级渠道成员低价销售的行为。
其它妨碍甲方产品正常销售秩序的行为:是指有意撕毁、破坏甲方产品外包装的特定标识,指使他人跨区域收购或销售甲方产品,或给甲方调查取证制造人为障碍的行为。
(二)乙方自身有跨区域销售、低价销售或其他妨碍甲方产品正常销售秩序的违约行为,按以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自身违约的,一经查处,一律向甲方交纳5000元/次的违约金。
2.甲方对乙方在按以上规定处理(5000元/次)的基础上,对各类产品追加违约处理如下:
若再次出现违约情形,一律向甲方交纳100元/件的违约金。若面积较大、影响较坏而又无法点清具体的数量,将视情节轻重,违约的乙方须每次向甲方交纳违约金0.5-10万元,并由乙方负责回收严品。三次及以上或单次情况特别严重的除按以上办法交纳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停止产品的供应,直至取消乙方的经销权;
②.个清类、牙膏牙刷类产品乙方若有违约操作的,牙膏牙刷、麦莲系列按100元/件向甲方交纳违约金,100年润发、YOURYOU我的样子及西丽沐浴露系列按200元/件向甲方交纳违约金,并由乙方负责回收产品。乙方不收回产品或情节严重的还将扣除乙方的有关商业折扣,直至取消乙方的经销权。
(三)乙方辖区内农贸市场操作违约的处理规定
1.乙方辖区内的农贸市场低价销售或严禁在农贸市场销售的产品进入农贸市场摆放、销售的,乙方每次向甲方交纳违约金3000元以上;面积较大、情况严重的,乙方须向甲方交纳违约金0.5-3万元,且甲方有权停止产品的供应,直至取消乙方的经销权。
2.乙方要将农贸市场里冲倒货的二级批发商列入黑名单,对其不予供贷,否则按连约处理。
(四)乙方辖区内二级批发商操作违约的处理规定
1.乙方要加强辖区内二级批发商(批零兼营店、城市二批)售价及渠道的管理,确保二级批发商不得低价销售、跨区域销售,更不能销售近似甲方产品的假冒伪劣产品:否则不能给予供货。
2.如果乙方辖区内二级批发商低于规定的价格销售或跨区域销售:乙方每次向甲方交纳违约金1000元彰上 乙方辖区内二级批发商出现较大面积的低份销售或较大数量的跨区域销售,则视同乙方自身违约操作,根据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乙方辖区内终端市场秩序违约行为的处理规定
1.乙方对超市、实场的供价操作必须按照甲方《产品、价格、促销管理控制程序》
规定执行,否则按低价销售违约处理(经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2.乙方对超市:卖场按甲方规定的供价供应,但超市、卖场有低于供价销售的,乙方应立即停止该产品的供货,并取消对超市、实场的DM、堆头等费用支持;第二次发生的,则要暂停对超市、卖场所有产品的供货,并取消合同所约定的部分或全部的费用;情节严重的,乙方应停止对超市、卖场的产品供应,直至和超市、卖场终止合作。
(六)甲方把对乙方违约操作的处理结果书面通知乙方后,乙方若需交违约金的,乙方须在七日内将违约金交纳至乙方所在甲方分公司,迟交或不交按违约的的'1.2至
1.5倍从乙方的任何商业折扣中扣除。
(七)其他操作违约
1.乙方对其辖区内从外地进货的单位,要及时了解其进货渠道、销售情况,并要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及时处理。同时乙方要及时向甲方客户经理举报,客户经理不作为,可直接向甲方分公司举报;甲方分公司不作为,可直接向甲方大区经理举报;甲方大区经理不作为的,可直接向,甲方督察科举报。
2.如果乙方自行到甲方仓库提货,但在运输途中冲倒贷的,除承担市场秩序违约责任外,甲方对乙方还将按30元/件从双方约定的任何商业折扣中扣除。
七、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1.若乙方打假不力、管理不到位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甲方根据情节轻重有权取消乙方享受的甲方销售待遇,直至解除合同、取消经销权。如果乙方参与制假、售假,乙方应向甲方交纳违约金5万元,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同时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2.乙方泄露甲方经营的商业秘密,甲方有权解除本销售合同,并有权追究因乙方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本合同签订后10天内乙方未向甲方汇款购货,或者乙方在经销期间资金投入不足、门店合格率低于要求、任务完成率低于要求、销售网络建设不健全、市场开拓进展缓慢、经营能力不足,未能达到做甲方产品经销条件的,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经销区域或终止本销售合同,收回乙方的经销权。
4.甲方20xx年上市的新产品,上市后的30天内乙方未进货销售或铺货率未能达到甲方要求、不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新产品推广、不能完成新产品销售任务的,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经销区域或终止本销售合同,收回乙方的经销权。
八、其他相关约定
1. 甲方产品的经销权归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无权对甲方产品的经销权进行转让、转移。
2.乙方不得使用“纳爱斯”、“雕牌”、“超能”、“100年润发’’等品牌作为商号的一部分,不得以“纳爱斯分公司”、“纳爱斯经营部’’等名义对外经营和宣传,且未经甲方明确的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保证“全视界”品牌的基础上,本着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目标,并充分认识到双方利益的一致性,共同促进事业发展为宗旨。乙方作为甲方正式授权的总代理,双方就“全视界安防系列”等产品的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产品及市场和结算价
1、甲方授权乙方在全权代理经营等系列产品(以下简称“授权产品”)。
2、甲方承诺给乙方的价格每套按出厂总价的进行结算,报价见附件(甲方提供的产品报价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代理资格:
1、经甲方确认,乙方力拓展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量;
2、乙方在授权地区以外销售授权产品;
3、乙方冒用授权产品的商标;
4、乙方进行有损授权产品及商标信誉的活动;
5、乙方对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损失部分甲方有权在乙方的货款或奖励中扣除及至其它方式。
6、甲方要取消乙方总代理资格(上述第5条中所含情况除外),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三、甲方的义务
1、不得直接供货于授权地区内的非授权客户。
2、协商代理商处间的市场冲突。
3、甲方依据乙方出货情况及市场变化情况,确定调整价格时给予价格保护的范围。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产品宣传资料。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不得进行任何有损所授品牌信誉的活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产品销售至其它区域。
3、乙方需在公司或门市显著位置标示所授品牌的正确标志。
4、乙方应以甲方产品为主导,开拓该地方市场、增加市场占有率。
5、乙方如因歇业、停业、组织变更或其它原因欲提前终止合约,应于提前二个月前以书面通知甲方,并完全履行合约。
6、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利益和保守其商业秘密。
7、售后服务统一由厂家安排,由乙方具体负责执行。
五、乙方跨区销售罚则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产品销售至其它甲方已授权之专业市场中,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措施:
1、规定乙方须收回其所销售到其它区域之产品,或与当地总代理协商,给当地总代理一定的经济赔偿。
2、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取消乙方总代理资格。
六、售后服务
1、甲方提供产品因本身质量问题发生故障,实行三包(参照国家有关标准),一年保修。
2、乙方有义务负责所销售产品之维修,若有配件更换的`,更换的配件按公司相应的管理制度执行。
七、产品销售之支援
1、为促进乙方推广销售甲方产品,甲方提供产品宣传彩页。
2、于本合约有效期间内,甲方应依乙方之请示,回答或支援乙方有关产品技术或经销问题。
八、交货与支付货款
1、甲方于下订单后10天内发货,以物控方式交货,乙方先打款,甲方收到货款后通知物流放货。
2、巨额订单的情况下,乙方须预付30%订金,交货时间双方协商。
九、保密责任
1、双方对于双方之交易价格及其它营业上应视为机密之活动,负保密之责任;双方保证不给第三方透露在进行合作的过程中可获得的任何具体信息(如:图纸规格、技术参数、价格等)或其他有保密性的内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或交付第三人。这一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依然有效。如果有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的损失费及相关支出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2、双方应要求其员工遵守本条之规定,若一人违反本条约者,视为该方违反本条之规定。
十、有效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届时如需续约,双方需提前一个月协商确定。有效期届满后双方若未签订新的协议,则仍延用本协议书条款。
十一、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并随时补充。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填写完整的信息,有助于与对方发生纠纷时,有明确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向对方发送督促函件或顾问人员公函,在诉讼时能提供有效的信息给,减少诉讼程序风险及案件处理效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规,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明细及合同期限
1。产品名称: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
规格尺寸: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
2。产品名称: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
规格尺寸: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
3。产品名称: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
规格尺寸: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
4。产品名称: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
规格尺寸: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
5。总价: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6。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年______个月。
第二条 产品质量要求
1。产品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双方约定标准中最高标准执行。
2。保质期限:
甲方所提供的产品,保质期限不少于__________个月(自产品出厂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产品包装
1。包装要求:在外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配料、产品批准号、生产厂名、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贮藏要求等。
2。甲方应为产品提供适宜运输的包装方式,对于因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及因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毁,甲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全部损失;
3。包装物由甲方方提供,费用由甲方自行方承担。
第四条 交提货方式
甲方送货:产品运输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五条 验收方法
1。甲方提供的每一批产品都须附随根据双方确认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的检验合格报告,但若有下列情况之一,必须附随计量认证合格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2。产品到达目的地后,乙方应指定专人按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包括主要卫生指标、内外包装、保质期、标识感官等)及时进行抽样检验,完成验收程序。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货后一个月内书面通知甲方,同协商处理办法。如对产品质量认定发生异议,由乙方所在地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经计量认证的机构检验报告为准。
3。乙方根据合同规定或要货通知单及甲方送货单做好收货工作,并及时通知质量验收员验收产品。
第六条 异议
1。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质量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_______天内向甲方提出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乙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乙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 价格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款(含税):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经乙方查验、认证合格后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货款。
3。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_________元(不得超过总价款的_____%),待合同期满,经审核确定乙方按双方约定履行合同并无违约,甲方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甲方。
4。支付方式为下列第_______种形式
(1)现金支付
(2)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销售合同中应根据标的物的类型,在合同中将其特定化。防止因产品约定不清,而产生纠纷。数量、价款要明确,包括数额的计量单位,大多数事项应由双方协定,同时需要标出标的物的单价、总价,币种、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项须明确填写,不得含糊。
第 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甲方还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2。乙方若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款,须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应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4。乙方单方违约拒收产品或在验收期间保管不妥造成产品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由此所造成的相应的损失。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行为等。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___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_______日内,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证明。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____________人民提起诉讼。
风险告知: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诉讼或者选择仲裁,二者的本质区别是若约定仲裁解决仲裁一裁终局,约定向提起诉讼两审终审。在约定管辖时还注意,约定了管辖就不能在约定仲裁管辖,两者只能选择其一。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时,以国家、法规、为准。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保密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涉及本合同的任何信息或因本协议所知悉的对方任何信息以任何形式透露或提供给第三方。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补充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价格、供货时间: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技术协议。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送货上门、供方负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原包装、不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原厂技术标准验收,需方收到货后提出异议期限为十五天。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验收合格、到后一周内付款。
九、违约责任:如发生质量问题,需方将提出索赔。具体事宜协商解决。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起诉。
十一、其它事项: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均有法律效力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经办人:__(盖章)经办人:____(盖章)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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